资产设备管理处是负责学校仪器设备(含家具)管理及维修、家具及办公设备的配置、实验室建设及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制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政策及规章制度,并指导和监督各类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制订相应实施细则。
二、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统筹宏观管理工作,对学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负责全校教学和科研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全生命流程管理,包括报增、建账、调拨、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五、负责全校教学和科研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及其它设备的购置审核、验收工作,以及各类设备的合理布置。
六、负责全校实验室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七、负责实验教学条件的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实验教学条件改善与建设工作。
八、负责制订全校教学仪器设备费、设备维修费、实验室安全建设费等的年度预算,组织立项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完成各级各类固定资产、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
十、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