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
根据我校2023年2月28日上午召开的迎评工作会议精神,为保证合格评估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切实做好实验室迎评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组织人员对实验室开展自查,填写好《实验室迎评自查表》(见附件),并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实验室迎评自查表》交回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各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实验室负责人对填报的内容要认真核对、审核,有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学校将于2023年3月中旬组织人员实地检查各单位实验室。
2、各单位须抓紧落实2023年实验室建设工作,对照已经审批通过的2023年度经费预算,要尽快实施实验室建设项目。各单位需完善《广东理工学院实验(训)室建设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中购买仪器设备的详细参数,并于2023年3月6日前,将各项目申报书的仪器设备采购清单(包括详细参数并加盖公章)交回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附件:实验室迎评自查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