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统筹推进实验室资源优化配置,切实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应用型人才培养、实践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方面的作用,满足各学科专业教学及发展需要,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安排,现就编制2026-2028年实验室建设规划及申报2026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验室建设工作应以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为指导,以各学院未来发展规划、学科及专业建设、新专业筹备等实际情况为依据,在充分利用学校现有实验条件的前提下,整合现有实验室资源、加强资源共享,优化实验室布局,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人才提供实践平台保障,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有步骤、分阶段规划2026-2028年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编制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学科与专业建设、教学与人才培养、科研与产教融合,全面梳理现有实验室情况,结合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场地条件等建设发展需要一体规划,明确各实验室分批次建设步骤,使规划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2.突出重点、强化特色。在保障基本实验教学需求的基础上,重视学生受益面广的专业基础实验室、重点学科实验室的建设,突出重点和亮点,增强学校特色,特别是有助于突出学校工科领域特色的项目及满足人才培养需求建设的项目。各单位应着力做好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按轻重缓急进行建设项目排序,保证分期规划项目的连续性,避免因发展目标不明晰或人员变动而随意改变规划。
3.资源共享、提高效益。合理统筹本学院(部)与其他学院(部)、己有条件与拟新建条件,做到资源共享共用,发挥整体效益,积极开放共享,避免资源闲置与重复建设。
4.实事求是、确保效果。在编制规划时,既要考虑自身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学校用房和人员状况等的因素,确保实验室项目建设质量与使用效果。
三、编制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充分认识实验室建设的重要性,认真总结本单位实验室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在进行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需要,切实做好编制2026-2028年实验室建设规划及申报2026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工作。
各教学单位须在2025年11月21日前完成申报工作,提交《XX学院(部)实验室建设规划书(2026-2028年度)》(附件1)、《广东理工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送至资产设备管理处(高要校区行政楼408室,鼎湖校区行政楼415室),电子文档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资产设备管理处工作联系人(高要校区:吕前前,鼎湖校区:毛永强)。
特此通知。
附件:1.XX学院(部)实验室建设规划书(2026-2028年度)
2.广东理工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