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等文件精神,健全我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教育培训宣传体系,切实强化师生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水平,推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走深走实,现将2025年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携手筑牢安全墙,同心守护实验室
二、活动时间
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参与对象
设有实验(训)室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验室分管领导、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管理员、教师及学生。
四、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
(一)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
各相关单位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1),针对实验室电气设备安全、消防设施配备和消防通道畅通等情况,组织专项排查并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填写《2025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表》(附件2),于12月31日前报送资产设备管理处(高要校区行政楼408室,鼎湖校区行政楼415室)。学校将在活动期间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队伍开展随机抽查。
(二)实验室安全知识与典型事故宣传巡展
结合教育月活动主题,资产设备管理处和保卫处将在全校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与典型事故宣传巡展。宣传内容聚焦三大核心:一是实验室安全须知,明确操作规范与防护要点;二是实验室安全制度,清晰权责与管理要求;三是实验室事故案例,以真实事例敲响警钟。各二级学院可积极利用展板、新媒体、网站、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实验室安全知识与典型事故宣传教育活动,发布实验室安全知识、典型案例警示、应急处理指南等内容,将安全理念融入实验室管理的全过程,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参与,营造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
(三)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暨技能比赛活动
由资产设备管理处、保卫处牵头组织面向师生开展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应急演练、消防器材设施使用技能比赛,全面提升师生应急处置与协同配合能力。(详见附件3)
(四)实验室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
由资产设备管理处牵头举办实验室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通过鼓励师生主动发现并记录身边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及安全实践亮点,全面提升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参与感,将安全管理的触角延伸至每一个角落,共同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详见附件4)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各相关单位须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作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要精心谋划、细致安排,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二)广泛参与,提升活动实效
鼓励全体师生踊跃参与实验室安全教育月的各项活动,借助多样化的学习与实践形式,切实掌握实验室安全知识与技能。各相关单位应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创新活动形式与内容,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及时总结,巩固活动成果
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对活动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并将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期间开展活动的照片或视频、安全专项检查台账等相关材料分类规范归档到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将效果好、特色鲜明的做法固化为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基础,推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不断优化提升。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2.2025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表;
3.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暨技能比赛活动安排;
4.实验室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安排。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