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了解和掌握全校实验室建设、实验队伍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状况和发展趋势,根据教育部要求,普通本科院校每学年均需报送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为保证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按照教育部统计填报要求,各有关单位需要报送的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见《实验室信息统计表》(附件1)。
二、报送要求
1.填报方式
数据由各有关单位指定专人如实、完整、准确地填报,有关数据应与报送教务处的实验开课计划一致。
2.填报说明
填报表格前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附件2)。
3.数据范围及统计口径
2023-2024学年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验室均应填报,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三、报送时间及注意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前完成填报,纸质版材料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资产设备管理处(高要校区行政楼408室;鼎湖校区行政楼410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1506356211@qq.com。
附件:1.实验室信息统计表;
2.填报说明。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24年9月4日